吉 安 市 教 育 局
吉教办字〔2014〕50号
吉安市教育局转发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
井开区社会事业局,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:
现将江西省教育厅《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》(赣教体艺字〔2014〕3号)转发给你们,请贯彻执行。我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仍按《关于印发吉安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吉教办字〔2012〕41号)的规定执行。
吉安市教育局
2014年3月13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吉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3月13日印发
江西省教育厅文件
赣教体艺字〔2014〕3号
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
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
各设区市教育局:
现就认真做好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提出如下要求:
1.《中共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指出:“强化体育课和课外体育锻炼,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、体魄强健”,这是继中央7号文件颁布以来,党中央对学校体育工作提出的重要而明确的要求。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,目的就是要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,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、体魄强健。各地、各学校要高度重视,严密组织,切实做好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。
2.鉴于教育部现正组织专家对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进行修订,2014年中考体育项目暂不作调整,继续按照省教育厅《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》(赣教体艺字〔2013〕5号)文件规定执行。相关工作要求对应调整为2014年。
3.各地、各学校要按照本《通知》要求,认真组织好今年的中考体育工作,并做好2015年中考体育考试项目调整(设必测项目耐力跑和选测项目)的准备工作。要做好中考体育各项保障工作,加大管理力度,消除安全隐患。要加强监督,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确保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顺利开展。
江西省教育厅
2014年2月26日
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3月3日印发
吉安市教育局文件
吉教办字〔2012〕41号
关于印发吉安市初中毕业生升学
体育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:
根据江西省教育厅《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》(赣教体艺字〔2012〕5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特制定《吉安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细则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二○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
吉安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细则
为了加强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组织领导(以下简称“体育考试”),强化体育考试考务管理,规范体育考试程序,统一体育考试要求,确保考试的顺利实施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一、组织机构
1.全市的体育考试工作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统一进行,各地要成立由教育局领导为组长,中招办、教育股、监察室等职能科室为成员的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考试的管理,中招办负责考试的具体实施。
2.各县(市、区)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体育考试实施方案。4月中旬,将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考试实施方案报市中招办备案。
二、考点设置
1.考点原则上设在各初中学校,对确不具备施考条件的学校由县(市、区)中招办指定考点,但要坚持就近施考的原则。
2.各考点学校要加强考点的硬件建设,各县(市、区)中招办要对所设考点的学校进行评估,确保考试所需设施符合标准,考试前将设考点学校名单报市中招办。
3.每个考点要设立:考试、监察、保卫、考务、后勤等职能组,各职能组要分工明确,协调配合,确保考试顺利实施。
三、报名
1.报名工作由县(市、区)中招办统一组织安排,报名时间原则上与中考报名时间同步。
2.考生报名时每人需交考试费8元,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一张,贴在《吉安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体育成绩登记表》上,同时用蓝黑墨水钢笔或圆珠笔如实填写《吉安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体育成绩登记表》。
四、考试内容
1.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:
男生:50米跑、俯卧撑、立定跳远;
女生:50米跑、一分钟仰卧起座、立定跳远。
2.评分标准:(见附件1、2)。
3.计分办法:
(1)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共30分,全部计入中考成绩总分(其中体育课成绩6分;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考核3分;项目测试21分)
(2)免试学生由本人提交免试体育考试的申请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,经学校审核后报县(市、区)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核准,成绩以16分记入总分。
4.考试时间:5月底前完成考试,具体时间各县(市、区)自定。
五、考试组织
1.考试采取“封闭式”的方法进行。考点要加强考试管理,严禁家长和无关人员进入考试场所。
2.考试前,县(市、区)要对各考点的和全体施考人员进行培训,统一做法,统一要求,统一标准。
3.各考点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的安全工作。加强安全教育,提高防范意识,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,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,确保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。
4.考生凭“报名序号证”入场。
5.体育考试结束后,各县(市、区)要及时将体育考试成绩输入中考数据库,于5月底前报市中招办。同时统一保留好考生的原始成绩登记表,以便考生提出疑问备查。
六、考试纪律
1.要加强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,对参加体育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要进行纪律教育,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。
2.各级领导和招生人员要严格遵守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有关规定,坚持原则,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,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。
3.凡工作人员和考生舞弊者,按《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管理处罚规定》严肃处理。
4.其它未尽事宜,按省市有关体育考试的规定执行。
附件1:《吉安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(男生)项目评分表》
附件2:《吉安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(女生)项目评分表》
附件3:《吉安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体育成绩登记表》
主题词:初中毕业生 体育考试 实施细则 通知
抄报:省教育厅
抄送: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,市中招办。
吉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3月26日印发